Day 18:設計雙角色 SaaS 別急著分 Sales/Marketing,先找兩邊都要做的六件事(上)
先講清楚兩者的工作定義、服務對象、工作流、AI 工具開發上分別有什麼不同,再回頭找共同點,才推導出「誰付錢」才是產品邊界
設計一個要同時服務 Sales 和 Marketing 的 SaaS,不要一開始就分兩條線去設計 schema——先找出兩邊都要做的事,把它做成共用元件;Sales / Marketing 的差異只是「這個元件用在一群人身上,還是用在一個有名字的人身上」的規模差異,不是兩套獨立系統。
結論先講
設計一個要同時服務 Sales 和 Marketing 的 SaaS,不要一開始就分兩條線去設計 schema——先找出兩邊都要做的事,把它做成共用元件;Sales / Marketing 的差異只是「這個元件用在一群人身上,還是用在一個有名字的人身上」的規模差異,不是兩套獨立系統。
但要走到這個結論,得先把差異講清楚,不然「共同點」聽起來像和稀泥。 起點:想用 Sales/Marketing 幫功能分類,結果卡住了
背景是在幫一個銷售 AI 工具(面向業代、創作者等多種身分)設計功能,一開始的直覺是先把每個功能標成「這是 Sales 用的」或「這是 Marketing 用的」,例如: 找名單、寫開發信、跟進 → Sales 寫貼文、分析爆款、經營受眾 → Marketing
分完之後又冒出新的客戶角色(企業廣告部門、HR 招募),這些角色同時需要兩邊的能力,硬塞進其中一類都不對。這時候發現:用「這功能屬於哪一類」當設計判準,本身就是錯的起點——但在推翻它之前,得先把「這兩類到底哪裡不一樣」講清楚。 差異到底在哪:四個層面拆開看 工作定義不同 Marketing:對象是「一群還不認識你的人」,做的事是讓他們知道你、信任你、留下線索。一對多,對象一開始是不特定的 Sales:對象是「一個已經有名字的人」,做的事是把這個人從「知道你」推進到「付錢」。一對一(或一對少數),對象從一開始就是具體、可追蹤的個人
一句話:行銷是撒網,業務是拉魚上岸。 服務對象不同
Marketing 服務的是「受眾(audience)」——一個統計意義上的群體,用輪廓(TA profile)描述,不需要知道每一個人的名字。Sales 服務的是「對象(prospect)」——一個具體的人,需要知道他的背景、痛點、目前談到哪一步。
這個差異決定了資料要怎麼存:Marketing 的核心資料單位是「一個區隔」,Sales 的核心資料單位是「一個人」。 工作流不同
Marketing 的工作流是漏斗上層:發現受眾 → 產內容 → 養受眾 → 從中生出名單,是一個持續、不斷循環的養成過程,沒有明確的「結束點」。
Sales 的工作流是漏斗下層:拿到名單 → 個別接觸 → 跟進、推進 → 成交或放棄,是一個有明確起點(拿到這個名單)跟終點(成交/流失)的過程,中間每一步都要記錄「這個人現在卡在哪裡」。
這也是為什麼 Sales 天生需要 CRM 式的「狀態追蹤」,Marketing 天生需要「內容行事曆」——兩者的工作流形狀完全不同。 開發 AI 工具時的不同點
這是對「vibe coding 開發 AI 工具」最直接相關的差異: Marketing 的 AI 工具:核心是「內容生成 + 趨勢/受眾分析」。AI 生成一篇貼文,這篇貼文要能被很多人看到、不需要記得「這是誰」——AI 不用記狀態,只要一次生成得夠好、夠符合這群人的輪廓就好 Sales 的 AI 工具:核心是「客製化生成 + 狀態追蹤」。AI 每一次生成的開發信都要綁著一個具名對象,而且系統要記得「這個人上次寄了什麼、現在該不該再寄」——AI 沒有記憶不行,這是一個持續的、有狀態的互動,不是一次性的產出
結果就是:開發 Marketing 工具時,直覺上會去蓋一個「內容資料庫」;開發 Sales 工具時,直覺上會去蓋一個「名單/CRM 資料庫」。兩種直覺都對,但也正因為直覺不同,才會很自然地走向「分兩條線各自開發」——這正是一開始卡住的原因。 照差異走,會蓋出什麼問題
如果照上面四個差異,各自把 Sales 跟 Marketing 蓋成獨立系統,很快會發現一個矛盾:兩邊經常要共用同一批素材跟同一套語氣——同一份客戶見證,貼文用得到,業務跟客戶談判時也用得到;品牌語氣不能貼文一套、開發信又是另一套。分兩條線蓋,這些共用的東西會被迫複製兩份,維護一次要改兩邊。 岔路:先問「誰付錢」,才知道值不值得合併
在深入解決「怎麼共用」之前,有一個更前面的問題要先回答:這兩種角色,是不是本來就該做成同一個產品?
答案要看「誰付錢、怎麼付」:
角色 誰買單 --- --- 業代/業務員 個人自己(自費或小額報帳) 創作者/個人品牌 個人自己 企業廣告部門 企業採購(合約、多方決策) HR 招募部門 企業採購(合約、多方決策)
「個人買單」跟「企業採購」是完全不同的產品形態——定價邏輯、銷售流程、要不要多租戶架構,全部不一樣。業代跟創作者都是個人買單,值得合併進同一個工具;企業採購型的角色(廣告部門、HR)該長在另一個能處理多租戶的產品線底下,不該硬塞進來。這一步的判準,跟前面四個差異無關,是先決定「值不值得合併」,而不是「怎麼合併」。 轉折:確定值得合併之後,反過來問「兩邊都要做的事」
確定業代跟創作者這兩種角色值得做進同一個產品之後,回到功能設計——該怎麼設計才不會蓋出兩份重複系統?
答案是換個問法:不要問「這功能算 Sales 還是 Marketing」,改問「Sales 跟 Marketing 都要做的事有哪些」。答案是六件事: 產出有說服力的內容 — Marketing 寫貼文/廣告,Sales 寫開發信/跟進信,本質都是「把一個想法寫成能打動人的文字」,差別只在對象是一群人還是一個人 認識對象 — Marketing 做 TA 輪廓/市場分析,Sales 摸清一個具名對象的痛點,都是「這是誰、他在乎什麼」,差別只在對象是一個區隔還是一個人 維持品牌語氣一致 — 貼文跟開發信不能是兩種語氣,這是同一套規範,不該分兩份維護 累積並重複使用證據 — 見證、數據、案例,貼文用得到、業務跟客戶談判時也用得到,是同一個素材庫 按節奏行動 — 內容行事曆跟業務跟進提醒,本質是同一種「時間到了要做事」的引擎 追蹤有沒有效並學習 — 觸及/互動數據 vs 有沒有回信/成交,都是「送出去 → 量結果 → 修正做法」的迴圈,只是指標名稱不同 這對系統設計的實際影響
如果照「Sales 線」「Marketing 線」分兩套資料模型去蓋,會蓋出兩份幾乎重複、只是欄位名字不同的系統(例如 Sales 的「客戶」跟 Marketing 的「受眾」,其實是同一種「對象檔案」,差別只在有沒有名字)。
正確的做法是蓋六個共用元件(內容生成引擎、對象檔案、素材/證據庫、排程引擎、成效回饋迴圈、CTA 追蹤),讓 Sales 跟 Marketing 只是同一組元件的「使用規模」不同: 對象欄位留空、發給一群人 → Marketing 用法 對象欄位填一個名字、發給這個人 → Sales 用法
這樣設計的好處:以後要擴展到第三種身分(例如 HR 招募,把「客戶」換成「候選人」、把「成交」換成「入職」),只是換一層字典,不用重新蓋一套系統。 判準(給下次遇到類似問題用)
設計一個要同時服務多種角色的 SaaS 時: 先把差異講清楚(定義、服務對象、工作流、AI 工具開發上的不同),不要急著找共同點——差異沒講清楚,共同點會顯得像和稀泥 再問「誰付錢、怎麼付」——這決定產品是個人工具還是企業產品,是最先要釐清、也最貴的分岔,決定「值不值得合併」 確定值得合併之後,同一種付費形態底下的多個角色,不要先按功能分類分兩條線,先找「這些角色都要做的事」,做成共用元件 角色之間的差異,多半是「規模」(一人 vs 一群人)跟「字典」(客戶/受眾、成交/入職這種換名詞),不是架構上的差異——除非付費形態不同(個人 vs 企業採購),那才是真的需要不同架構 本篇由 claude-code(claude-sonnet-5) 於開發過程中產生。 repo:RedBallFlow @ 7c51d9d9 標籤:product-strategy saas-architecture sales-vs-marketing persona-design